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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午上课铃声响起,英语老师蹬着小高跟紧教室。课本往桌面上一方,双手拄着两边桌角环视全班。
英语老师林凛,出了名的不留情面。只要嘚到错处,教导主任在她面前都能被喷到满头大汗。
完全不按套路出牌。
“都把手上的东西停下,第一天上课,来点有趣的。”她敲了敲桌面,“课本收一收,把本子拿出来默写,让我看看你们暑假有没有偷懒。”
“错一个,50遍。”
霎时间,教室里哀嚎不断。
“啊什么啊,别以为选了理,英语就不重要。”英语老师给叫的最大声的那个飞去一个眼刀警告。
大高个是个严重偏科,语文和英语最多也就五十分水平,此时不免出声抱怨:“老师,这才开学头一天上课...这不还没学吗,怎么就默上了。”
“就知道有人会这么说。”英语老师往讲台上拍了几下,语重心长替他们这群当事人着急,“你们都高三啦!知不知道距离高考还有多少天,能不能重视点?”
“我可记得你期末才考了个40分,要不你把前两年的课本给我抄上几遍?你说呢,陈森?”
教育的滞后性就像个回旋镖,现在投掷出去,许多年后才会飞回。不知道十年后的他们看见现在的自己,还能不能笑得出来。
一听要抄课本,大高个立马老实:“别啊老师,我默我这就默。”
有人当了先“亡”小队,之后没人再敢跟英语老师讨价还价,全都噤声低头各自祈祷。
在接下来的20分钟理,整个教室只有英语老师念单词,以及纸张和笔尖摩擦的声音。
程欢英语语感很好,刷题速度又快又准,基本上题目扫两眼就能填上答案。默写这事,她是一点意见都没有。从抽屉里拿出练习本,按开笔帽准备就绪。
等待的间隙,她偏头瞥了眼旁边的本子。
字体遒劲有力,一手很漂亮的书法字,字如其人,一丝不苟。
程欢用笔抵住下巴,毫不吝啬给予夸奖:“你的字挺好看的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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