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比。他认定:前者“是以一种客观的精神设计出来的”,它“尽可能地
隐藏人工,所以它显得似乎自然业已在这儿自由地活动了”。不论在“树
与灌木”或者“山与瀑布”等等之中,“自然自己的内在本性”得到了
“最清晰”与“最纯粹的表现”。相反,后者的设计却用的是“主观的
精伸”,“仅仅花园所有者的意志是被反映出来了”,它以这种意志“取
代了自然的种种理念”,诸如“剪得整整齐齐的篱笆,被修成种种形状
的树,笔直的小径,弯成拱形的林荫大道等等”。(叔书,三,175)两
种花园,因处理的精神和方式不同,而“自然”在其中,或者得到“自
由”,或者有似被役使,前者“自然化”,后者“雅化”。王氏虽也有
“以奴仆命风月”之说,但主要地倾向前者则是没有疑义的。
(三)重客观(就审美观照看)
这个“客观”包含两层意思:
第一、指诗人本身的“客观性”或者“客观的精神”。
王氏云:“原夫文学之所以有意境者,以其能观也。”(《人间词
乙稿序》)“能观”者,诗人在对某种客体的直接观照中,能够形成一
种如前所述的“审美的领悟”(叔书,三,129),而意境即孕育其中。
在这当中,审美主体发生一种微妙的变化,一种“自身否定”(叔书,
三,126),即由现实的“我”转变为一个“认识的纯粹主体”。此仲“自