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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一定饿了,低头咬了一口,眼睛明显一亮。接着就去研究我在吐司里包了什么。
我说:“培根,鸡蛋,甘兰,吐司用黄油煎的。”
他细细咀嚼着:“甘兰……”
我补充道:“跟大白菜差不多,就是脆点。”
“你买的吗?”他问,“是不是很贵?”
“不贵,成本顶多一块五。”我睁着眼睛说瞎话。
李迟舒又问:“你在哪买的?”
我说:“我自己做的。”
他咬吐司的动作顿了顿,然后点了点头,没再说话,也没再抬起头看我,吃得很认真,只留一截白白净净的后颈脖子和蓬松的发顶给我看。
李迟舒天天都穿校服,热的时候穿夏季校服,冷的时候再套一件冬季校服。他的衣领袖口永远都很干净,身上是最温和清爽的皂香。
我问他:“李迟舒,你还是每天都早上起来洗澡吗?”
他摇头,嘴里塞满了我做的早饭,含含糊糊说:“我没有早上洗过澡。没时间。”
我从兜里掏出叠好的纸巾替他擦拭沾了面包屑的嘴角,他没躲过去。
“慢点吃。”我漫不经心把装咖啡的盒子打开,“那就是晚上洗咯?”
他顾不上说话,往嘴里塞完最后一口:“嗯。”
二十几岁的李迟舒并非如此。自我跟他同居起,他从来都习惯大早起来空着肚子钻进浴室洗漱大半个小时,说了无数次总不听。起先说是因为工作太累趁早上有精力仔细收拾,到了晚上就能冲个澡睡觉,后来是因为被夜晚笼罩的李迟舒几乎没有行动力去做任何事,总是喜欢在大白天耗光自己的电量后早早躲进被子里。
“晚上洗完澡,就顺便洗校服。”这边目前看来生长得还算旺盛的小李迟舒正对着我解释,“吹一晚上,就能干了,这样第二天就穿干净的。”
“原来是这样。”我别开脸,拿出那杯温度冷却得刚好的咖啡,“尝尝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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